装修投诉(8月)案例:我向装修公司转款76800元,装修公司未履行装修义务,无故拖延工期..
接收投诉途径: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消费维权工作站、SCIDA四川省室内装饰装修行业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投诉人:*婷
被投诉公司:**市**地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投诉内容:
我于2024年12月14日与眉山市根据地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签署位于视高圆中大溪地小区的装修合同,2024年12月16日动工,3月初按照合同约定,我向装修公司转装修款76800元,装修公司收到装修款后未履行装修义务,无故拖延工期,经数次沟通,装修公司告知因经济周转困难无法支付工人及材料厂家费用导致工期拖延,直至5月20日,工期完成不足一半,我方按照合同未拖欠装修公司工程款,但装修公司拿我的装修款周转不开,导致我的工期一直拖延。
投诉受理情况:转投诉专员协调分别和消费者与装修公司多次沟通后通,装修公司已积极进行后续的施工安装,消费者也比较认可
案例警示:装修一定要多了解,找正规、诚信度高的专业装饰装修公司,切勿轻信各类虚假宣传,轻信那些为了吸引流量或抢单虚假报价或恶意诋毁他人的不良商家和个人的口头承诺,轻易交定金,签协议,掉进套路公司或个人的装修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