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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关于领取
来源: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       发布日期:2019-12-27   浏览数:1306    分享到:
 



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

关于领取省消委会”消费咨询服务专家证书的通知



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于2019214日向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推荐了一批室内装饰行业消费咨询服务类专家。经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按照《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咨询专家工作规则》进行评定,以下人员已通过省消委会的审核:

一、消费咨询服务专家

陈玉胜、黄驰、刘德利、邱盛虎、唐勇、杨洪、杨平、袁超阳、洪宗本、陈浩。

二、专家义务

协助消委组织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四川消费环境的不断改善和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参与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活动,参加消委会组织的消费调查(体察)、商品比较试验、消费者评议、消费纠纷调解等维权活动,向消委组织反映情况;为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完善进行研讨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接受消委组织委托,对消费热点、维权难点、重大维权案件等进行调查、研讨,提出咨询意见。

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特长,为各级消委组织提供咨询服务。

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消委组织的声誉。

不得擅自发表有违消委组织工作宗旨的言论;不得以省消委会所聘职务牟取个人私利。

协助消委组织完成其他工作。

三、专家权利

有权行使消委组织所授予的权利。

有权向消委组织反映商品和服务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消费维权工作提出建议、意见。

免费参阅省消委会提供的报刊信息。

有权参阅省消委会工作简报。

受消委组织委托可代表消委组织发表专业的意见或建议。

有权向省消委会提出解除专家身份的申请。

四、专家任期

根据《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咨询专家工作规则》,消费咨询专家任期为两年。

五、工作保障

凡由省消委会组织开展的涉及消费咨询专家活动的必要经费由省消委会提供。

望以上同志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储备,提高行业工作及指导消费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和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的部署,积极参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和协会装修投诉服务站消费纠纷现场勘查和调解等工作,请各服务专家到协会领取“专家聘书”。

特此通知

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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