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室内装饰是指运用物质技术和艺术手段对建筑物(含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及车、船、飞机等内部空间进行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室内环境保护以及室内用品配置与陈设布置的系统工程;是集室内设计、室内陈设、室内环保、室内装饰装修相关产品,集产品、技术、艺术、科技、流通、劳务、工程服务和中介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艺术性的生活服务业;它为人们提供安全、健康、自然、和谐、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
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入会须知
及会员单位的权益与义务
为适应我国经济和行业发展新常态,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精神,结合室内装饰行业实际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章程》,本着“服务”是行业工作的核心任务以及责任的理念,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决定,将进一步加大会员的吸纳和服务工作,现将协会情况及会员权益及义务等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第一条 协会介绍
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成立于一九九三年,是由政府批准组建的室内装饰行业全省性、行业自律社会团体组织。协会职能,协助行业管理、咨询、服务。业务上受政府部门指导和监督,在四川省民政厅注册登记,业务主管部门为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本协会的宗旨是,协助政府职能部门规范行业管理、提供行业服务;贯彻国家政策法令,联结全省从事室内装饰行业的相关单位与从业人员,为政府服务,为行业服务,为企业服务,为从业人员服务,为消费者服务,起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和行业共同利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室内装饰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本会设秘书处、下设综合服务部、会员部、室内装饰资质审查委员会、室内装饰信用评定委员会、室内装饰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设计专业委员会、施工专业委员会、装饰材料专业委员会、辅材专业委员会、防水专业委员会、室内空气监测治理工作委员会、陈设艺术专业委员会、青年设计师专业委员会、设计研究院、商学院、室内装饰行业学院、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省室内装饰协会消费维权工作站、驻四川各地方工作委员会等部门和机构。
第二条 本会业务范畴
(一)宣传国家所制定的有关发展室内装饰行业的方针政策,积极组织行业内相关单位和个体及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并监督其贯彻实施;
(二)参与室内装饰行业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和各种定额的方案制定;
(三)参与制定本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和行规行约方案;
(四)参与室内装饰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企业资质、职业资格审核、评定,证书的颁发及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质量的评定与监督;
(五)开展市场调研,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行业相关信息,用以对行业发展规划和市场政策法规的制定作参考;
(六)为促进行业发展与提升,开展人才培训、组织学术交流、举办相关展览、设计大赛、论坛、沙龙等相关活动;
(七)加强与国外相关组织的联系,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组织行业交流、商务考察,推动行业设计水平的发展、促进新材料、新技术、高科技产品以及节能、低碳环保材料的运用;
(八)开展咨询服务。提供行业信用咨询、资质咨询、质量咨询、售后投诉咨询、法律援助等咨询服务,协调会员与会员之间、会员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问题,维护正当合法权益;
(九)了解国内外市场动态和技术经济信息并及时传达至各会员企业,建立各类行业服务平台,帮助会员企业做好品牌提升和推广以及促进会员单位产品销售等工作;
(十)协助行业管理,承办政府有关部门授权和会员单位共同需求的其它相关服务及活动。
第三条 协会会员及权益与义务
凡从事室内装饰设计、施工、材料、用品、相关家居服务产品、科研、教学、中介服务等生产经营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均可申请加入成为本会会员。
(一)申请加入本协会的必备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及相关规定;
(2)具备相关经营资格和独立法人资格;
(3)拥护本会章程、认同会员管理办法、行规行约,并执行或认同《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T/SCIDA 11001—2019》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T/SCIDA 21001—2019》两项SCIDA行业社团标准及《室内装饰装修企业信用评定标准》,自愿加入本会,履行会员义务,按时缴纳会费;
(4)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在本会“行业征信系统”中,无不良经营记录的;
第四条 会员入会的流程
为促进全省室内装饰行业的规范发展,增强行业交流,不断扩大行业的社会影响,更好地为行业服务,本协会本着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继续向行业内扩招会员,入会流程如下:
(一) 团体会员入会提交资料:入会申请表、企业简介、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公司营业地址租房合同、公司管理制度、客户评价等公司证明材料。产品经营类企业需另附产品说明以及相关质检部门、质检站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资料。
(二) 个人会员入会提交资料:入会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专业培训证明、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主要业绩、1寸或2寸免冠照片2张。
(三)报协会秘书处、常务理事会审核通过;
(四)颁发由本会统一制作的会员铜牌和会员证书。
第五条 会员单位的权益
(一)副会长单位享有
1、享有本协会的选举权和表决权;
2、享有对企业进行专访,在协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进行推广宣传、协会所建行业窗口的宣传服务(“室内装饰设计施工单位”享有在协会官方网站刊登企业形象展示,装饰案例展示和企业各类促销活动展示;“生产型企业、各种原材料供应商”享有在协会网站的品牌推广、电商、和节假日的各种促销活动展示);
3、享有本协会所承接的装修工程的招标权;
4、享有本协会所洽谈的室内装饰装修原材料供应合作单位的团购价(批发或厂价);
5、享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国内国际考察、观展和各种论坛及相关活动权;
6、享有本协会组织的各相关岗位专业技能培训和专业信用资格认证服务;
7、享有本协会组织的室内装饰企业专业水平(双项)和信用级别认证服务;
8、享有本协会提供的行业规范管理咨询,售后投诉咨询,法律援助服务;
9、享有本协会组织的各种企业家沙龙活动服务;
10、享有参加本会年会并赠送现场设点的权利以及表彰大会申报两个相关奖项的权利,并有权出席会员单位的授牌仪式。
11、享有参加协会一年不低于一次的副会长工作会议的权利。
12、享有协会组织的其他对外服务平台收费项目申请八点五折优惠的权利。
13、享有优先申请入驻协会装饰建材标准化示范基地经营的权利、获标装饰建材准化示范基地组织的精装房服务项目参与权利。
14、享有入驻《装信查》优秀企业信用推广服务平台,时效一年的权利、享有获协装服务平台组织的线下入驻楼盘、放心家装行小区活动资格;。
15、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下设专委会、工作委员会、设计研究院、商学院重要行业工作会议参会议事的权利。
16、享有向协会申请协会主办的相关行业活动组织分会场的权利并可邀请协会相关负责人参加(须报批通过)
(二)常务理事单位享有
1、享有本协会的选举权和表决权;
2、享有对企业进行专访,在协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进行推广宣传、协会所建行业窗口的宣传服务(“室内装饰设计施工单位”享有在协会官方网站刊登企业形象展示,装饰案例展示和企业各类促销活动展示;“生产型企业、各种原材料供应商”享有在协会网站的品牌推广、电商、和节假日的各种促销活动展示);
3、享有本协会所承接的装修工程的招标权;
4、享有本协会所洽谈的室内装饰装修原材料供应合作单位的团购价(批发或厂价);
5、享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国内国际考察、观展和各种论坛及相关活动权;
6、享有本协会组织的各相关岗位专业技能培训和专业信用资格认证服务;
7、享有本协会组织的室内装饰企业专业水平(单项)和信用级别认证服务;
8、享有本协会提供的行业规范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售后投诉咨询,法律援助服务;
9、享有本协会组织的各种企业家沙龙活动服务;
10、享有参加本会年会的权利以及表彰大会申报一个相关奖项的权利,并有权出席会员单位的授牌仪式。
11、享有参加协会一年不低于二次的常务理事工作会议的权利。
12、享有协会组织的其他对外服务平台收费项目申请九折优惠的权利。
13、享有优先申请入驻协会装饰建材标准化示范基地经营的权利、获标装饰建材准化示范基地组织的精装房服务项目参与权利。
14、享有入驻《装信查》优秀企业信用推广服务平台,时效一年的权利、享有获协装服务平台组织的线下入驻楼盘、放心家装行小区活动资格;。
15、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本企业专业领域重要行业工作会议参会议事的权利。
16、享有向协会申请协会主办的相关行业活动组织分会场的权利并可邀请协会相关负责人参加(须报批通过)
(二)理事单位享有
1、享有本协会的选举权和表决权;
2、享有对企业进行专访,在协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进行推广宣传、协会所建行业窗口的宣传服务(“室内装饰设计施工单位”享有在协会官方网站刊登企业形象展示,装饰案例展示和企业各类促销活动展示;“生产型企业、各种原材料供应商”享有在协会网站的品牌推广、电商、和节假日的各种促销活动展示);;
3、享有本协会所承接的装修工程的招标权;
4、享有本协会所洽谈的室内装饰装修原材料供应合作单位的团购价(批发或厂价);
5、享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国际国内考察、观展和各种论坛及其它相关活动;
6、享有本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专业咨询服务;
7、享有本协会提供的行业规范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各专业技能培训咨询、售后投诉咨询,法律援助服务;
8、享有本协会组织的各种企业家沙龙活动服务;
9、享有参加本会年会的权利以及表彰大会申报奖项的权利。
10、享有协会组织的其他对外服务平台收费项目申请九点五折优惠的权利。
11、享有申请入驻协会装饰建材标准化示范基地经营的权利、获标装饰建材准化示范基地组织的精装房服务项目参与权利。
12、享有入驻《装信查》优秀企业信用推广服务平台,时效一年的权利、享有获协装服务平台组织的线下入驻楼盘、放心家装行小区活动资格;
13、享有参加协会一年不低于一次的理事工作会议的权利。
(三)普通团体会员单位享有
1、享有本协会的选举权和表决权;
2、享有对企业进行专访,在协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推广宣传的服务(“室内装饰设计施工单位”享有在协会官方网站刊登企业形象展示,装饰案例展示和企业各类促销活动展示;“生产型企业、各种原材料供应商”享有在协会网站的品牌推广、电商、和节假日的各种促销活动展示);
3、享有本协会所承接的装修工程的招标权(有偿服务);
4、享有本协会所洽谈的室内装饰装修原材料供应合作单位的团购价(批发或厂价);
5、享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国际国内考察、观展和各种论坛及其它相关活动;
6、享有本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专业咨询;
7、享有本协会提供的行业规范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各专业技能培训咨询、售后投诉咨询,法律援助服务;
8、享有申请入驻协会装饰建材标准化示范基地经营的权利、获标装饰建材准化示范基地组织的精装房服务项目申请参与权利。
9、享有入驻《装信查》优秀企业信用推广服务平台,时效一年的权利、享有获协装服务平台组织的线下入驻楼盘、放心家装行小区活动资格;
10、享有参加本会年会的权利以及表彰大会申报奖项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拥护本协会章程,遵守协会会员管理办法、遵守行规行约、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所有活动;
(四)如实向本协会反映情况,及时反馈行业资讯及业界动态,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
(五)按时缴纳会费;
(六)积极配合协会受理的涉及本会员的相关问题投诉工作。
(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同协会团体标准、保证工程和或产品质量、诚实、守信经营。
第七条 会费服务费标准
(一)团体会员
1. 普通会员单位和地方室内装饰协会:4000元/年
2. 理事单位:8000元/年
3. 常务理事单位:18000元/年
4.副会长单位:30000元/年
(二)个人会员
1.普通个人会员:600元/三年
2.专业会员(中级):1080元/年
3.高级专业会员:1500元/年
根据会员管理办法,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行业调研、标准编制、消费者投诉调解、行业服务平台建设等行业工作,连续八次以上参加行业活动,对行业工作作出贡献的,可申请会费优惠;入会超三年的会员企业、经营业绩下滑经营困难的企业以及积极参加民政、相关部门和协会组织的公益扶贫活动,被相关部门表彰的优秀企业可申请会费优惠,具体参照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会员管理条例执行。
根据会员管理办法,企业当年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被主流媒体违规报道;行业征信系统中有严重违规记录、出现问题后,采取逃避、推诿等手段,不配合协调、处理、调查;出现过较大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造成社会影响和危害的,不宜入会。
本会费标准经协会第四届、第五届理事会表决,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秘书处负责执行。
第八条 关于退会
(一)会员退会,需向本协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退会原因并交回会员证书和会员铜牌;
(二)会员长期不参加协会活动或会员期限到期后不续交会费,视为自动退会处理;
(三)根据会员管理办法,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规行约、违反协会章程、损害本会荣誉、侵犯消费者权益、恶性竞争扰乱市场次序、对本会及行业产生负面影响的,将被处以警告、严重警、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经本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同时本会保留在相关媒体和协会网站予以公告,向相关部门如实汇报的权利。
随着行业与形势的发展,协会功能和作用将进一步发挥,协会的服务也将进一步创新并增强,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将在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下,向社会展现出 “行业自律”、“诚信经营”、“务实服务”的经营理念,整合全体会员的力量,共同努力,带动行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欢迎各相关单位以及行业内人士的热心参与。
第九条 联系方式
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 成都市福兴街30号轻工大厦13楼12-14室)
座 机028-86782133 手机: 13568826928 (李老师-微信同号) 联系QQ493285084
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
2019年09月26日
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
四川省室内装饰行业自律公约
为促进我省室内装饰装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塑造行业企业良好社会形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和有关法律法规、协会规章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公约。凡我省室内装饰装修行业从事设计、施工、材料及产品供应、工程监理、空气治理等相关服务企业均应自觉遵守本公约,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会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公约。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树立企业良好社会形象。
二、坚持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的交易原则,不搞误导、虚假、欺骗广告宣传,恪守职业道德。
三、自觉维护行业正常经营秩序,不搞低于成本价的恶性竞争,不以胁迫、利诱、诋毁等不正当手段参与市场竞争。
四、严格履行合同,杜绝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违规、违约行为,严禁使用、经销假冒伪劣及不符合国家标准强制规定的材料、产品和设备。
五、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工程服务质量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积极采用高于国标的行业或行业团体标准,按规范精心设计、精心选材、精心施工,严格进行质量检测验收。
六、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明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施工现场管理,严禁野蛮施工、禁止违章作业。
七、加强现场文明施工管理,遵守有关工程施工管理的规定。积极采取现场作业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工程服务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和污染。
八、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做好保养维护和售后维修等相关服务后续工作,完善履行合同承诺、保障客户合法利益。
九、加强员工教育培训,积极推行岗位责任和持证上岗,不断提升企业服务水平;加强行业间的沟通,相互监督,互勉互励,制止并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川省室内装饰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和修订本公约,依据协会职能对本省行业内企业遵守本公约的情况进行督促管理。
对违反公约的行为,视其情节轻重,批评教育、警告、内部公告、媒体曝光等,直至建议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以维护公约的严肃性。
对本会会员违反本公约行为,协会将按照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对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
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
2018年07月10日
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优质装企之家
-诚信 立国之本 立业之本 立身之本-

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长期开展“SCIDA放心家装行 装修健康家”公益宣传活动,向装企和装修客户赠送四川省地方《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T/SCIDA 21001—2019》、《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标准-T/SCIDA 11001—2019》、《室内装饰装修安全指南》、《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推行独立第三方室内装饰工程监理、室内空气监测治理体系;受理企业入会申请和装饰企业资质、室内空气治理企业资质申报;组织岗位技术人员开展法律法规、专业技能培训同时接受消费者装修备案、装修问题、法律咨询、装修投诉等。
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成都市锦江区福兴街30号轻工大厦13楼12-14号)座机:028-86782133 手机:13568826928(微信同号)联系人: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