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德阳联络处职能

为严格遵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民政部相关管理规定,规范协会地市联络处管理,现统一对外公示联络处工作职责如下:
一、机构定位
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地区联络处为协会在各地设立的信息联络与服务对接窗口,所有行业服务管理、会员发展、活动主办权限统一归属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
二、工作职能
1. 政策信息传达
负责向本地行业企业传达国家、省、市各部门及协会发布的行业政策、规范标准、行业通知,做好政策落地的信息中转工作。
2. 行业民情收集反馈
收集本地装饰、家装、设计、建材行业企业经营难点、行业诉求、市场问题,汇总整理后如实上报协会秘书处,为全省行业调研、政策优化提供基础数据。
3. 协会活动落地对接
协助协会在当地开展调研、公益宣讲、行业交流、合规培训等活动的场地对接、人员联络、前期筹备服务。
4. 行业合规宣传引导
在当地普及室内装饰行业合规经营知识、家装维权常识、行业自律规范,引导本地企业规范经营、诚信执业,维护区域行业良性氛围。
5. 政企沟通辅助联络
配合属地各部门做好日常行业信息对接、咨询答复、事务联络辅助工作。
6. 会员服务辅助对接
协助协会对接当地企业和已入会会员的日常咨询、资料代收、信息登记等服务。
三、禁止事项
1. 不得独立对外发布行业红头文件、行业标准、自律规定;
2. 不得对外宣称分支机构、地方分会、地方工委,无独立行业管理职权。
四、联络处及人员统一按照《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及下设机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由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秘书处依规管理。
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德阳联络处 负责人:邓博文(主任)
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及下设机构工作人员
行为规范
协会及下设机构全体工作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相关管理制度,要正直无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要心怀戒律,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要维护公序良俗,维护行业及协会和会员的声誉,公平公正,开展工作。
协会全体机构和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及服务队伍建设,围绕服务政府、市场、行业及会员装企、消费者做好相关服务,促进室内装饰行业健康、有序、繁荣发展。 协会全体机构和工作人员要严禁利用机构公信参与或变相参与经营,杜绝用机构名义或资源向会员推销自家产品;严禁以入股或收取好处费的形式与相关企业合作或为个别企业服务;严禁拉帮结派,搞利益交换,为个别企业拉业务、卖产品、走关系、建渠道,从中拿好处、吃回扣、抽成谋私利;严禁参与企业的商业竞争,搞“小圈层”,利用不合法不正当的手段恶意诋毁、排挤、打压竞争对手;严禁参与涉嫌围标、串标、搞价格垄断、哄抬物价等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严禁参与非法组织活动或与非法组织合作;严禁参与涉及政治、宗教、非法集会、非法集资等类活动。
协会及机构或成员出现以上情况的,属于重大违规,个人违反的,将予以革职,机构违反的,将撤销机构,涉嫌违法或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有力的保障协会及各机构在法律的框架下规范运行,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监督,诚恳邀请行业同仁和社会各界给协会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同时也欢迎更多企业的加入。
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成都市福兴街30号轻工大厦13楼14号)监督电话:028-86782133 举报邮箱:cidascs@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