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装修百科 > 装修百科
装修投诉(10月)案例:公司装修施工屡次违反国家规范强条、违反合同根本性条款!目前已给我造成实际损失和潜在重大隐患
来源: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       发布日期:2026-10-27   浏览数:14    分享到:
 

接收投诉途径: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消费维权工作站、SCIDA四川省室内装饰装修行业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投诉人:*敏

被投诉公司:**生****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

投诉内容:

    **生****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装修施工屡次违反国家规范强条、违反合同根本性条款!目前已给我造成实际损失和潜在重大隐患,我要投诉维权:

    我于23年8月27日与**生****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签订家装合同,约定水电全改的包设计包施工,工程款已全部支付完,施工完成入住后发现装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一卫生间和厨房共用一根管子,入住不到三个月就发生卫生间的污水往厨房跑的情况,目前已发生三次卫生间的污水灌到厨房的情况,该卫生间、厨房污水在检查井前合管排放,违反以下强条: 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JGJ 367-2015)第10.1.2条第2款:“不得将厨房排水与卫生间排污合并排放。” 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第5.2.1条:“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

    第二 厨房、卫生间未设置透气管,违反 四川省地方强制标准 DBJ51/168-2021《四川省住宅设计标准》 10.0.21住宅厨房和卫生间的通气管应分别设置。 三淋浴房排水管伸出墙外,不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2019)关于排水管直线敷设、下方须设存水弯的规定 四交付半年时墙面乳胶漆开裂起泡脱落、橱柜开裂 五其他 以上,**公司违反国家规范强制条款、违反合同第四条乙方义务“保证排水通畅”,要求**公司立即全面整改并承担全部费用,且根据合同违约对等支付10%违约金7万元。


投诉受理情况:转投诉专员协调


案例警示:装修一定要多了解,找正规、诚信度高的专业装饰公司,切勿轻信各类虚假宣传,轻信那些为了引流或抢单虚假报价、恶意诋毁他人的公司或个人口头承诺,不轻易交定金,签协议,掉进套路公司,个人揽客的装修陷阱。选择装饰公司时,建议结合自身需要(如预算、风格、工期等)实地考察,查看装修资质、装修案例和施工质量,与设计师和工长充分沟通,签订详细合同,材料品牌、规格、价格清晰、明确增项、售后等条款,避免后期纠纷。

【打印】 【关闭】 【返回首页】 【回到顶部】
【上一篇】: 装修投诉(8月)案例:我向装修公司转款76800元,装修公司未履行装修义务,无故拖延工期..
Share 分享:
Site Search 站内搜索

版权所有 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

地址:成都市福兴街30号轻工大厦13楼12号 E-mail:cidascs@163.com

联系电话:028—86782133 传真:028—86782133

网址:www.cidasc.org 蜀ICP备2024055663号-1 ┃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

QQ:493285084
时间:周一 - 周六
9:00 - 18:00

申请入会
需求提交
联系电话

028-86782133

官方微信
关注协会微信